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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十项规定”、达州市委“十一项规定”
四川省委“十项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结合四川实际,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就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出十项明确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要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多到困难集中、情况复杂的地方去,多到基层单位和群众中间去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 60天。到地方调研时,省直部门、市(州)参加人员均不超过3人,县(市、区)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参加。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处置突发事件和组织抢险救灾按有关规定执行。统筹安排调研活动,尽量不同时到同一个地方。坚持轻车简从,尽量安排集体乘车,原则上安排1辆中巴车。到交通条件差的地方安排越野车,但要从严控制随行车辆。
二、联系帮助基层。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 1个市(州)、1个县(市、区)、1个乡镇、1个村、1至2户贫困户,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帮助当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题,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
三、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会议,能以文电等方式部署或以新闻媒体通告的,不再召开会议。全省性会议多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省性会议,每年不超过 1次。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颁奖、揭幕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会议活动一般不安排接见代表并合影。
四、精简文件简报。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省委、省政府 (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或印发。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做到文风朴实、文字精练,指导性操作性强。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文。各部门报省委、省政府的简报只保留1种。
五、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执行中央规定,不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出访,不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和照顾性出访。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路线、日程执行出国 (境)任务。对外经济贸易、投资与项目洽谈等重要活动及人数较多、天数较长的,根据任务需要专项报告、从严审批。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出访,不接受国(境)外企业资助出访费用,不由国内企业或下属单位分摊、提供出访费用。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律不安排机场迎送。外方所赠礼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改进新闻报道。简化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决定是否报道。需要报道的,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新闻报道工作由省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督促指导省级新闻媒体落实有关规定,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七、严格文稿发表。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代表省委、省政府发表涉及全局和重大敏感问题的讲话和文章,须报省委、省政府批准。除省委统一安排外,个人任职期间不公开出版著作 (含摄影、书画作品),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原则上也不为出版物作序。
八、简化接待工作。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在基层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到机场、车站和辖区边界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献鲜花,不专门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除工作需要外,不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住宿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不在房间内增配高档生活用品。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酒和高档菜肴。
九、改进安保工作。安全保卫工作要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不得封路,不得封山、封园,不得随意使用警灯、警报器,不得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十、厉行勤俭节约。牢记“两个务必”,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消费性质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
达州市委“十一项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结合达州实际,达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就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出十一项明确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市委、市政府领导到基层调研,要明确主题、有的放矢,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到困难集中、情况复杂的地方去,多到基层单位和群众中间了解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具体问题。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 60天。市委、市政府领导到企业、农村、街道社区调研时,不搞层层陪同。市委、市政府领导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县(市、区)工作汇报,一般不召开全县(市、区)性工作汇报会和由县级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
二、联系帮助基层。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市委、市政府领导每人联系 1个乡镇、1个村、1个城市社区、1至2户贫困群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蹲点走访、倾听民声、解决民难。完善民意表达制度,继续做好市委书记信箱和市长热线,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
三、改进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来电)、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包案化解等长效机制,市委、市政府领导定期到市群众接待中心接访,市委、市政府领导每人每年包案解决 1—2件疑难信访问题,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会议,能以文电等方式部署或以新闻媒体通告的,不再召开会议。主题不明确、无实质内容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全市性会议多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市级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市性会议,每年不超过 1次。从严控制各类剪彩、奠基、颁奖、揭幕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论坛等。会议活动不安排领导接见代表并合影。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召开一般工作会议,分管领导出席,不安排工作分工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其他领导参会。全面清理和规范检查评比考核表彰活动。
五、精简文件简报。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减少党政联合发文。严格控制文件篇幅,除重大决策部署外,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字数一般不超过 3000字。市级各部门报送市委、市政府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
六、规范公务活动。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领导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颁奖、揭幕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论坛等。严格控制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必须报学习成果或考察报告。
七、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坚决制止无实质性内容的出访。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路线、日程执行出国(境)任务。市委、市政府领导出访,不接受国(境)外企业资助出访费用,不由国内企业或下属单位分摊、提供出访费用。
八、改进新闻报道。市委、市政府领导出席会议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坚持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压缩报道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进一步优化会议活动报道内容和结构。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一般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电视报道不出同期声。
九、严格文稿发表。市委、市政府领导代表市委、市政府发表涉及全局和重大敏感问题的讲话和文章,须报市委、市政府批准。除市委统一安排外,市委、市政府领导个人任职期间不公开出版著作(含摄影、书画作品),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原则上不为出版物作序。
十、简化接待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在基层调研期间,不安排到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迎送,不张贴或悬挂标语、横幅,不专门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超标准安排住宿,不赠送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安排宴请。除工作需要外,不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坚持轻车简从,尽量安排集体乘车。
十一、厉行勤俭节约。牢记“两个务必”,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禁提高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消费性质的娱乐活动;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因公出国(境)和外出考察学习,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