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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冯永刚
(2014年3月25日)
同志们:现在开会!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13年工作,安排部署2014年工作。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审(内审)股股长,经开区社会事务局负责人、社会事业科负责人,市级教育直属单位(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特邀纪检员,市属中专学校校长,市管民办学校董事长(校长),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园长,市教育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
下面,请市教育局纪委书记王齐华同志作工作报告。
下面,请渠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孙承伯做交流发言。
……
刚才,齐华同志通报了我市2013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情况,对2014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我完全赞成,请与会同志下来以后,按照会议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渠县教育局就抓好案件检查工作,正风肃纪促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值得各地各学校认真学习和借鉴。下面,我强调四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去年以来,全市教育系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教育、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取得可喜成绩,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市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坚守责任担当,忠实履职尽责。通过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教育纪检监察机构的共同努力,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但我们也应清楚地看到,教育系统并非一块净土。据统计,近5年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教育系统各类案件*件,其中典型案件有...........。2013年至今,市纪委监察局共收到涉及教育系统的信访反映*件(次),其中教育局机关*件(次),学校系统*件(次)。反映的主要问题有,违规办理相关资格证件;在任用学校领导工作中收取钱财;伪造贫困生花名册骗取国家生活补助;强行收取教辅资料费用;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有偿补课;在采购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中收受回扣;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损害了学生和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市、县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切实抓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1.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惩防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通过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工作,使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不断增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加强,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党风、作风和学风普遍好转。
2.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我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决纠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消极思想和认识误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不断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动性、积极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实行“一把手”总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三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经常想在心上,抓在手上,常抓不懈,紧抓不放。四是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的责任,承担起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重任。从今年起,市级教育系统直属单位(学校)的党政主要领导将根据工作安排向市教育局党委述职述廉,并纳入单位(学校)目标绩效考核和个人考评的重要内容。
3. 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廉政准则》既是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强化规则意识和大局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贯彻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 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以率先垂范的行动带动和影响广大党员,坚持不该做的不做,要求他人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要求别人做好的自己带头做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和教育行风的满意度。
4.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当前,我市教育系统落实八项规定总体情况还是好的。近日,市教育局对10个市级教育直属单位(学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正风肃纪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10个单位(学校)2013年公务接待同比下降*,在落实厉行节约规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单笔接待费支出过大....................,这些问题和现象要引起高度重视,对于一些违反八项规定的突出问题,我局将根据不同情况严肃追究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今年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正风肃纪工作进行抽查,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典型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5. 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大力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教师队伍,是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但用人问题最能反映作风,也最能影响作风。因此,在选拔干部、招考选聘教师、职称评定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创新干部选拔和教师考聘形式,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改进选人用人方式,要通过严格落实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办法,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教师考聘工作全过程监督,有效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真正把那些聚精会神干事业,一心一意谋教育发展的人选拔到合适岗位。
6. 确保教育经费安全。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加大经费投入、大力实施教育惠民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学生资助资金越来越多。但有的教育部门和学校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在二次分配的资金和专项经费上打主意;有的移花嫁木、存在虚报冒领甚至套取教育经费;有的利用职权贪污、挪用、截留财政资金,给学校和国家造成损失。要知道,无论财政拨款还是学生缴费或经营性收入,都属于公有资金,不属于个人或学校所有,都要按“收支两条线”管理,都要受财经纪律约束,都要接受审计监督,这既是规定也是底线,谁突破就要处理谁,就要追究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由于我市教育资源不足,优质教育资源短缺;教育质量还不高;规范办学行为力度不够,存在乱补课、乱收费和乱订教辅资料现象;小升初、初升高以及中职招生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违规行为;个别教师有打骂体罚学生的师德师风问题;个别地方和学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不彻底,存在隐患,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市教育行风总体有较大改进。从市纪委通报的2013年度市级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的情况来看,市教育局位列48个政府部门的第*位。这是大家齐抓共管、共同努力的结果,但同时要看到我们的工作离群众的期盼还有很长一段距离。2013年,我市群众向教育部反映教育乱收费的举报投诉大幅增加,教育部共发交办件*件,交办件数量排列全省第一(其中,达川区*件,大竹县*件,宣汉县、渠县、万源市各*件),反映出基层解决问题不力,越级向上反映问题现象突出。群众对学校乱补课、乱收费、教师有偿补课、乱订教辅资料、招生、职称评聘等方面的反映仍然比较集中,应引起警觉和深思。
今年,省教育厅将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信访督查通报和黄牌警告制度,对信访反映较多以及核查属实的地方教育部门、学校,将采取函询、发监察建议书、集体约谈、诫勉警示、跟踪整改和向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书面通报等方式,解决教育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2014年起,我局将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信访督查通报和诫勉约谈制度,每季度将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交办件核查情况书面通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并抄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视情况报各县(市、区)纪委,对信访反映较多以及核查属实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进行约谈、诫勉警示并跟踪整改,坚决扭转有章不循、有禁不止、有乱不治的现象。各地各学校要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传导正能量的有效方式,与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让群众感受到转变作风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和实惠。
四、加强领导,严明纪律,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1.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是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要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要强化决策过程和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让上级监督不“远”,同级监督不“软”,再监督不“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滥用。二是要认真落实重大紧急事项报告和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关于重大紧急事项报告工作和领导干部离市外出请假销假,市、县党委政府已经分别做出了明确规定,教育局已有规定,为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根据我市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再次强调:凡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校园动态、紧急灾情、疫情、舆情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必须上报,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报送重大紧急信息的规定,不得迟报和漏报。市级教育直属单位(学校)的党政一把手因公因私离开本市,必须按照规定向市教育局提交书面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县(市、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干部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请假手续的同时,应向市教育局履行相应的备案手续,外出回来后要及时办理销假登记。
2. 认真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主要应履行好监督职责的要求。按照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要求,现对我市教育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履行职责提出以下意见和要求:一是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在党委(党组)排名按进入党委(党组)的时间先后排序。二是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支持和保证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在履行监督职责上,原则上不安排他们直接分管其它业务工作;不直接参与学校建设、投资、项目招投标和教师职称评审、学生就业、安全保卫等具体工作;不担任应由其他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主管、联系的内部和外部议事协调机构的职务,确保监督的独立性和执纪的权威性、有效性;三是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外出,一律按照“双重管理”原则执行报备案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四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临时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应当履行向上级党委或纪委报告、备案的手续。这些意见既是落实市委、市纪委对纪检干部从严要求的规定,也是对纪检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纪律检查组织的作用,市教育局党委印发了《关于明确纪委书记纪检员工作职责的通知》,请各单位(学校)按照《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纪委书记纪检员工作职责,做好工作分工,提供好工作保障,自觉接受纪委书记纪检员的监督,纪委书记纪检员要认真履职,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同志们,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不断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
今天会议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