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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规范财务管理培训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规范财务管理
培训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预防腐败局局长 陈 刚
(2014年3月31日)
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工作,经市委同意,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规范财务管理培训视频会议,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重申财经纪律,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稍后,市委党校易天均教授、市财政局王洪波局长、市审计局徐云川局长将分别解读八项规定精神、讲授财务管理、财经纪律和审计监督等方面知识,希望大家认真听讲,深刻领会,抓好落实。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马骏的委托,这里,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这次培训会的背景
2月19日—21日,根据省委统一安排部署,省纪委副厅级纪检专员丁宗进带领省纪委监察厅、省审计厅、省财政厅一行七人组成两个监督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查阅账簿、个别谈话、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到市委办公室、大竹县委办公室等9个部门和单位,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支出、公车使用、办公用房配备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省委检查组在充分肯定我市工作的同时,也指出,达州市在贯彻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个别单位“三公”经费仍然偏高、个别单位执行相关规定不够严格、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有铺张浪费现象和党政机关领导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还不完全到位等问题。省委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专门培训,重点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精神的培训,加大对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水平,督促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市委主要领导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领导干部抓起,把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引向深入。希望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强力转变工作作风,跟上形势,着力提升财务知识水平,严守财经纪律,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增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
二、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正风肃纪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紧紧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持之以恒地抓作风建设。中央先后出台“八项规定”,颁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中央纪委、省纪委坚持从小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从治理公款送月饼节礼到禁止公款印制购买寄送贺年卡,再到治理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节礼年货,以及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接受使用会员卡、不出入私人会所承诺,对顶风违纪的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打出一套又一套“组合拳”,在全党全社会形成了刹歪风、扬正气、树新风的强大声势,全市上下狠抓贯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会风文风、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迎来送往明显减少,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和遏制,社会反响很好。
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指出:“解决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问题,不可能一劳永逸,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常抓不懈。”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强调要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市委要求,要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自觉遵守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目前,我市一些地方和部门在作风建设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行规定不严格、落实不到位、搞变通等问题,必须坚决纠正。3月1日—25日,市纪委监察局根据市委统一部署,组成8个监督检查组对全市各地各部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正风肃纪工作情况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一些部门对相关规定重视程度不够,该传达的没传达,学习领会浅尝辄止,贯彻落实流于形式;有的领导缺乏政策敏锐性,对出台的政策置若罔闻,不讲党性、不注重廉洁自律,作风漂浮、铺张浪费时有发生;有的领导心存侥幸,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依然我行我素,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操大办,走上违纪违规的道路。
这些问题说明我们当前的工作离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希望各地各部门在培训结束后,围绕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好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各项规定和要求是狠刹干部歪风、密切干群关系的重要保障,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反思自身存在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研究根治方式方法,真正做到学以增智、学以致用。二是抓好执行落实。要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坚决纠正执行不力、自律不严、原则性不强等问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好头,模范遵守、示范引领,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省、市各项规定和要求。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整治本地本部门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公车私用、滥发钱物、财务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抓住关键,找准要害,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查,一股歪风一股歪风地刹,以持之以恒的态度,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打好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三是抓好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把各项规定细化和融入到本地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去,及时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对与现行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要坚决废止;对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要及时修订完善。同时,要遵循制度不在多而在精,贵在可遵循、可持续的原则,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时要符合实际,易于执行、可操作。四是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刹,建立“四风”问题线索排查机制,对存在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要快查严办,并选择典型案例点名道姓进行通报,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三、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
财经纪律是规范经济管理行为、维护经济秩序的规章制度,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是党的各级组织、党员干部在经济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准则,是碰不得的“高压线”。中央纪委多次强调,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严禁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非法牟利,严禁用公款宴请、旅游、娱乐,严禁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严禁设立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等,要加强各种票据管理、严格财务报销审核手续等。
省市检查组发现,个别单位在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部分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仍然偏高。在此次检查的90个市级部门(单位)、29个县级部门(单位)和15个乡镇中,8个单位2013年度公务接待费用较2012年度增长,最高增幅35%;61个单位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出现增长,最高增幅348%,单辆公车运行费平均费用最高达到30万余元。部分单位将接待费、燃油费等计入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工会费、福利费等支出中,造成“三公”经费减少的假象,甚至个别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为零。
(二)部分单位执行相关规定不严,存在铺张浪费现象。
一是用公款购买烟酒、土特产、礼品等现象仍然存在。购买范围,从高档酒水、香烟、高档礼品到公文包、电压锅、茶叶、橄榄油、牛肉干、鸡蛋、醪糟、七星椒、豆笋、卤菜等等,可谓应有尽有,有的单位在这些方面的开支还非常高。
二是报销会所、咖啡厅、歌舞厅等休闲娱乐场所发票现象仍然突出。个别单位还报销洗浴中心、健身中心等发票。
三是铺张浪费问题时有发生。主要体现在招待费开支上,一次接待达数千元甚至上万元,个别单位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进行报销。还有其他类型支出过高的现象。
四是个别单位存在虚开发票的问题。
五是个别单位购买大宗办公用品不通过政府采购。主要表现在购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特别是乡镇比较突出。极个别单位购买大宗办公用品后未登记固定资产。
(三)普遍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这次检查的绝大部分单位不同程度地都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包括:会计分类科目不正确,将“三公”经费计入其他科目,用餐饮、娱乐、礼品等票据报销办公费、会议费等;跨年度报账,将2011年、2012年开支纳入2013年报销;用白条入账,现金结算大额开支,个别单位将大额资金直接打入财务管理人员个人银行账户上;将专项资金用于开支公务接待、办公费等事宜;一次性报销涉及多次、多地和不同种类的费用,报账不附事由、明细清单、人员名单等资料;发票不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发票开具的项目内容与出具单位的经营范围不符,使用过期、作废票据进行报账等。有的单位报销会务费,就是一张会务卡,什么时间、地点、多少人参会、什么标准都没有,到底是报销会务费还是套取现金,难以确定。
这些问题反映出一些单位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审核监督还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和财务管理人员财经法纪观念淡薄。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自查自纠,规范报账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严防腐败行为发生。一是要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财务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财务报销审核手续,严把票据审核关,加强各项经费开支管理,严控支出,杜绝浪费,切实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理财、节约理财。这里我强调,不管是任何单位任何人,都必须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铺张浪费、超标准超项目支出;严禁虚报冒领、套取财政资金;严禁违规购置、处置资产;严禁设立“小金库”、公款私存和账外管理;严禁白条、虚假发票报销。二是要明确工作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在财务管理上为第一责任人,要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和改进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水平,把好资金收支关,压缩非生产性开支,把有限的财力物力用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上。分管领导在财务管理上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把好审核关,监督管理好本单位财务运行情况,及时制止和纠正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财务负责人在财务管理上负直接责任,要认真学习和牢固掌握各种财经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熟悉财经业务,规范操作,严格按纪律规定行事。三是要强化财务监督。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监督,完善保障制度,对“三公”经费高的单位实时预警,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审计部门要将“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作为常规审计内容,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从机制和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对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坚持把处理事和处理人结合起来,把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结合起来,真正触及违法违纪者的“灵魂”。
同志们,这次培训会是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时间紧、内容多、要求高,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珍惜机会,认真学习,深入思考,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析和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准差距,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整改,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作风转变见实效,管理水平上台阶。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