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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系党总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专题学习

      2014年3月11日下午,我系全体教职工、学生代表共计60余人在主教216集中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材料。
     在学习会上,系党总支书记张晓玲、主任王健、主任助理龚远林先后引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路线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等材料。三位同志都着重向大家传达了本次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活动把握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活动开展的步骤以及保障活动有序开展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会场纪律好,与会同志认真听、仔细记、动脑想。支部委员张晓林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四川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达州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一项规定》,这些规定具体、实在,操作性强,有利于干部遵守、方便群众监督。
      通过集中学习,使全体教职工认识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的重要性,除集中学习外,自觉保障其余学习时间,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撰写心得体会;认真查摆问题,写出剖析材料;提出整改措施,向群众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
     又讯,在此次会上,按照院工会要求,由我系妇女委员张丽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1-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等。

    此办法为女职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院、系要按照法律要求做好女职工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