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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实验室台、桌、柜、架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影像实验室台、桌、柜、架及相关服务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5117012017000661

采购人(甲方):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供应商(乙方):四川科因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达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中心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影像实验室台、桌、柜、架及相关服务(第二次)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SZC(Z)〔2016〕97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序号

货物名称

生产厂商及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交货期

备注

1

仪器台

科因

4000*750*830

2

3200

6400

自甲方下达供货任务书且产品图纸确认签字后之日起50日内供货、后在15日内安装完毕投入使用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见询价文件及响应文件

2

仪器台

科因

3000*750*830

9

2400

21600

3

仪器台

科因

5900*750*830

1

4720

4720

4

仪器台

科因

3000*750*830

2

2400

4800

5

仪器台

科因

2400*750*830

1

1920

1920

6

仪器台

科因

2000*750*830

6

1600

9600

7

仪器台

科因

5000*750*830

2

4000

8000

8

仪器台

科因

3500*750*830

4

2800

11200

9

仪器台

科因

1500*750*830

2

1200

2400

10

仪器台

科因

9000*900*830

4

9000

36000

11

仪器台

科因

1000*750*830

1

800

800

12

仪器台(采血台)

科因

1200*600*830

3

960

2880

13

仪器角台

科因

1000*1000*830

3

960

2880

14

仪器中央台

科因

3000*1500*830

2

4800

9600

15

仪器中央台

科因

3500*1500*830

1

5600

5600

16

仪器中央台

科因

2600*1500*830

18

4160

74880

17

教师实验台

科因

1500*750*830

19

1200

22800

18

实验操作中央台

科因

2400*1500*830

23

4514

103822

19

实验操作中央台

科因

2600*1500*830

6

4890

29340

20

实验操作中央台

科因

2000*1500*830

3

3762

11286

21

实验操作中央台

科因

2250*1500*830

12

4231

50772

22

药品柜

科因

900*450*1800

12

900

10800

23

仪器柜

科因

900*450*1800

4

900

3600

24

储存柜

科因

900*450*1800

20

900

18000

25

标本柜

科因

900*450*1800

10

900

9000

26

全钢药品柜

科因

900*450*1800

5

1300

6500

27

三联水龙头、水盆

润旺达

500*400*300

70

400

28000

28

插座

威斯堡

标准

300

58

17400

29

凳子

科因

标准

600

59

35400

30

不锈钢边台

科因

1500*600*830

1

1500

1500

31

洗涤台

科因

900*750*830

1

800

800

32

洗眼器

润旺达

WJH0355

2

400

800

33

高温台

科因

1500*750*550

1

1200

1200

34

高温台

科因

3000*750*550

1

2400

2400

35

试剂架

科因

1650*300*700

23

561

12903

36

试剂架

科因

1250*300*700

3

429

1287

37

陈列柜

科因

2300*1000*500

16

1400

22400

38

无管道净气型通风柜

依拉勃

Captair481 Smart

1

32000

32000

39

支撑架

科因

1300*750*830

1

1040

1040

40

天平台

科因

900*600*830

6

800

4800

41

动物存放架

科因

1200*500*2000

4

800

3200

总金额(元)

小写:634330.00元整    大写:陆拾叁万肆仟叁佰叁拾元整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陆拾叁万肆仟叁佰叁拾元整,即RMB¥634330.00元整;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甲方下达供货任务书之日起50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15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安装现场需具备安装条件:水、电到位安装现场已腾空)。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原材料(如:台面、铰链等)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5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7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3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7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 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按相关规定程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95% 602613.50 元(大写:陆拾万零贰仟陆佰壹拾叁元伍角整),余款5%  31716.5 元(大写:叁万壹仟柒佰壹拾陆元伍角整),经验收合格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首次付款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等额有效发票。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经验收合格日之起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质保期满后产品的维修仅收取须更换的配件成本价(由客户提供配件者,不收取任何费用);定期例行检查、维修要求执行标准依照质保期内执行。

3、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更新换代产品或配件优先以成本价提供。

4、乙方承诺为甲方实验室管理者与使用者提供免费技术培训。

5、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拒收合同部分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7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7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八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六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盖章)        乙方:四川科因实验设备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通川区北外徐家坝448号        地址:成都高新区石羊工业园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    开户银行: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536101040003039                   账号: 200017617616000183

税号:511700729828232                   联系人及电话:刘炜 13018200630

                                      

    签约日期:2017年  月  日               签约日期:2017年  月  日